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家味免于处罚。生产食品
责任编辑:赵英男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门美通告》〔2022年第21号〕,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家味其中留样2公斤,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经查,相关销售企业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火腿五仁月饼不合格,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成品检验3公斤。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已销85公斤,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被罚5万元。立即对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其中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806030286的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火腿五仁月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立即对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90公斤,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13日,